林世雄:每年涉的士投訴逾萬宗 服務質素有改善空間

林世雄表示,的士服務質素有改善空間。
林世雄表示,的士服務質素有改善空間。

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有關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及提升的士點對點服務的修訂條例草案。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表示,的士服務質素近年備受關注,從2018年至2019年,交通諮詢委員會轄下的交通投訴組,每年所接獲有關的士服務的投訴超過一萬宗,雖然數字於2020年至2022年期間回落,但仍反映的士服務質素有改善空間。
 
就提升的士點對點服務質素,林世雄表示,修訂草案提出四項主要措施,包括引入的士車隊制度,車隊持牌人在牌照期間,需維持適當且具效率的車隊服務;將的士最高乘客座位數目提高至6個,為乘客提供更多選擇及攜帶較多行李來往機場及跨境口岸;引入兩級制罰則,性質較嚴重的罪行包括濫收車費、毀壞、損壞或更改咪錶,以及兩項有關拒載的罪行等。
 
至於就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林世雄說,建議參考現行的違例駕駛計分制度,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計分制,計分制涵蓋11項影響的士服務質素,並按嚴重性劃分為三級,分別給予10分、5分和3分。林世雄說,違規者被記分數累積到特定水平,便會觸發相應的行動或罰則。若司機屬首次在記分制下被取消資格,停牌期為3個月;若其後再次被取消資格,則每次停牌期為6個月。